以下是小妹在工作時遇到的問題

所以是僅供大家參考的,當然不一定非常非常的準確

有問題的話也可以一起來討論喔!

 

Q:如果買到法拍屋,拍定人(後來拍到的買方)一定有義務幫前面的屋主清償所積欠的管理費嗎?

A:小妹今天遇到的房仲說:拍定者沒有義務幫前者清償,但是~小妹太不相信這些業者了,所以上網查了一下資料

法拍時若有註明需幫前屋主清償管理費欠繳,那麼拍定人就「一定要」繳

但是若沒註明則不用,可是通常仲介只會告訴你說不用~~各位要小心嘍~~

 

Q:我已經是第三手的住戶了,如果被通知前任住戶欠繳怎麼辦?

A:基本上你並沒有所謂的義務去承受前面的債務,可是此時建議備妥過戶時的資料,以便釐清欠債者是誰~

 

Q:透過仲介買賣時,我的簽約書上明明就記載「未積欠管理費」,為何入住後又接到通知說有呢?

A:基本上有2種可能:

一、仲介只是中間人,當現任屋主要賣時,要提供繳費證明,於是現任屋主就只繳了其中2-6個月的管理費(其他月可能持續欠繳),給仲介看了之後,仲介覺得沒問題了,所以簽了約,就此定下。(仲介是不知情的)

二、仲介知道此間有欠繳,於是一樣只繳2-6個月,新屋主要買的時候提供出來收據,(通常拿出了半年的繳費收據一般人就不會認為有欠費了),然後,約又定下了。(仲介知情卻又這麼做)

小妹覺得最保險的方法是,不論是屋主或是仲介告訴你沒欠繳,最好自己到管理中心當場詢問,並且錄音或是拍照存證,以免日後衍生問題。

 

Q:住在公寓裡面,若樓上丟垃圾下來到我家後陽台,我可以提告嗎?

A:除非是現行犯及錄影,否則就算您知道是誰丟的,管委會的立場都僅能勸導,這...就要靠大家的公德心啦!

 

Q:我住在公寓裡面,不繳管理費會怎麼樣?

A:通常管理公司會先催繳,若經催繳再漠視的話,管委會就可以依權責允許,提出相關的法律訴訟,並得以強制執行

 

Q:地下室的停車場汽車車位是我買的,為何不能放置其他物品?

A:通常大家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但若已堆積到逃生路口、消防口、或是堵到車道,管委會可利用住管規章去要求的,而且一般來說,除了汽、機車外的東西,是可以被認為成廢棄物清理掉的(不在停車位的範圍內的話)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ea04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